西安市雁塔区2009年从高校毕业生中
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
根据《西安市雁塔区2009年从高校毕业生中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》的规定,按照《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细则(试行)》的相关要求及本次招聘工作安排,现就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 面试对象:
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(见公示的笔试成绩表)。
二 面试时间、地点:
报考小学教师(语文、数学、英语 音美、科学教育、体育)的考生,面试时间为8月5日(星期三)。
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,面试时间为8月6日(星期四)。
地点:雁塔区吉祥路小学(吉祥村十字向西50米路北)
三 面试办法:
面试办法及有关要求以面试当日公布为准。
四 注意事项:
1、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点,两证缺一不可,否则,不能进入面试考点,下午面试的考生由考务组统一提供午餐。
2、考生必须于面试当天上午7:30进入候考室报到,8:00封闭候考室,8:00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。
3、考生在面试过程中(包括候考期间),严禁携带和使用移动电话等电子设备,违者一经发现,取消面试资格。
4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,由引导员按抽签顺序号依次带入考场。
5、考生进入考场后,不得自我介绍姓名、籍贯、毕业院校、个人经历等基本情况。
6、考生面试结束后,应立即离开考试地点,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高声喧哗。
咨询电话:85381978
二○○九年七月三十日